在本次纳入营改增 试点的四大行业中,金融业的贷款服务,也许是涉及面最广的应税服务。不管是否是金融企业,只要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或取得利息性质的收入,都要按照贷款征收 增值税。只要有贷款利息支出,都要遵守利息支出不得抵扣进项税的规定。因此,贷款服务的增值税,值得所有增值税人关注。
本文结合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[2016]36号,以下简称36号文)和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 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[2016]46号)及有关规定,重点分析贷款服务增值税的征收和抵扣等问题。
具体包括以下问题:
一、贷款范围
二、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纳税人
三、贷款利息收入的确认和例外
四、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的计算
五、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发票开具
六、贷款利息支出进项税不得抵扣
七、贷款服务增值税免税优惠
八、自境外取得贷款利息征税
九、向境外支付贷款利息扣税
十、贷款利息潜在的增值税风险
十一、贷款与存款的区别